中国乡土艺术协会书画艺术委员会章程
总则
第一章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中国乡土艺术协会书画艺术委员会
第二条 中国乡土艺术协会是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注册,文化部主管的国家一级社团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国务院第﹝250﹞号令,文化部文人函字﹝1936﹞号和民政部社政字﹝1744﹞文件指示精神,于1994年在人民大会堂正式宣布成立。中国乡土艺术协会书画艺术委员会是经中国乡土艺术协会批准成立的非盈利性组织。隶属中国乡土艺术协会的直接管理下,专门从事传统文化、乡土艺术研究发展的专业机构,旨在对我国的传统文化及乡土艺术遗产进行挖掘研究、传承和保护。其主要工作任务涵盖全国各民族传统文化的研发范围,其发展宗旨是: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培养乡土艺术人才,搭建艺术交易平台,开展艺术交流合作,打造乡土艺术品牌,繁荣文化艺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发展与繁荣贡献力量。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促进书画艺术交流传播,发现培养书画精英和文化经纪人才,为进一步助推中国传统文化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书画创作交流,作品展览展示,采风笔会,学术研究,专业人才培训,打造书画领军人物及团队建设,提供文艺专业策划咨询等。
第三条 中国乡协书画艺术委员会的宗旨是:在国家法律、政策和道德风尚规定的范围内,团结海内外书画艺术工作者,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艺术及先进文化,促进我国书画艺术交流与书画事业、产业的发展。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中国乡协书画艺术委员会 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开展书画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
(二)组织、举办大型书画作品展览、比赛及笔会;
(三)组织、开展书画教学与培训,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人才培养与推荐;
(四)开展全国书画的创作评审。
(五)编辑、出版书画教材、杂志、作品集;
(六)组织、开展本会业务领域内的其它活动。
第三章 理事会员
第六条 申请加入理事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加入本院的意愿;
(二)拥护本院的章程;
(三)在本院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与本院业务相关联。
第七条理事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交入会申请书;
(二)填写会员登记表并提供所需资料;
(三)经艺术委员会审议讨论通过;
(四)有书画院的机构发给会员证书。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院的活动;
(三)获得本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会内其它合法权益。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院章程;
(二)执行本院的决议;
(三)维护本院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院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本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七)向本院推荐人才、订阅会内刊物。
第八条 会员退出本员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证件、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九条 理事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研究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及罢免
第十条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中国乡土艺术协会书画艺术委员会须知
中国乡土艺术协会书画艺术委员会为了更好的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展现中国书画艺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构建和谐社会,让广大老、中、青书画家,艺术爱好者有个施展才艺的平台,中老年实力派才艺展示,特别是老年艺术家们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更进一步展示书画家们的艺术风采。
中国乡土艺术协会书画艺术委员会通过开展笔会、交流、展览等活动,为书画艺术家们的艺术发展提供更有利的条件和机会,同时为服务社会,服务基层积极做出贡献。
中国乡土艺术协会书画艺术委员会得到了有关领导和将军们的关心和支持,中国乡土艺术协会书画艺术委员会坚持健康积极向上的原则,坚持党的文艺方针、政策,为培养书画艺术人才,促进和发展中华民族的文化事业,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一、申请加入会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中国传统文化。
2、具有一定造诣的书画、摄影、文学等艺术爱好者。
3、自愿遵守书画院各项规章制度,维护书画院权益,完成书画院的工作任务。
二、加入程序
1、凡加入本院者,提供相关获奖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交作品2幅,4张一寸标准照片,均可自愿申请加入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理事会员。会员费用:每年RMB:500元,(终身会员:一次交RMB:1000元;)以上艺术院校学生,凭学生证会费减半。
赞助6000元人民币可任本会终生理事.
赞助8000元人民币可任本会终生常务理事
3、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入会相关手续。
4、发给中乡协书画艺委会荣誉证书及《会员证》,即取得中国乡协书画艺委会会员资格和享受权力。
5、本会利用自身有利条件和社会关系,合理地帮助会员举办个人作品展、出版书画作品集、书画笔会写生等社会活动;为会员出书画杂志,作品在本院官方网站发布。
6、建立会员文档,并在中国乡协书画艺术委员会官方网上查询及杂志上公布。
中国乡土艺术协会书画艺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中国乡土艺术协会书画艺术委员会是由全国热爱书画艺术人士、专业画家、书法家自愿参加组成的文化群体,是经文化部中国乡土艺术协会批准成立的非盈利性组织,具有社会法人资格。
一、办院宗旨: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促进书画交流传播,发现培养书画精英和文化经纪人才,繁荣中国传统文化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业务范畴:
书画创作交流,作品展览展示,采风笔会,学术研究,培养专业人才,打造书画领军人物及团队,提供专业咨询等。
三、组织架构部分成员
本画院实行主席负责制;理事长、主席、常务副主席、秘书长、副主席(副秘书长)组成中乡协书画艺委会常务会(即常委会),由理事会理事长、院长推选产生。院委会是本院的决策机构,每届任期为二年,可连选连任。首届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为:
1、理事长(法人)韩荣:其职责是把中国乡协艺委会整体发展规划沿着设定的方向健康发展,正确选聘各级领导人员,协调内外部门关系,团结院委会机构成员,将中国乡协书画艺术委员会做强做大为己任。
2、荣誉主席:(三位以上):聘请德高望重、博学多才,具有一定文化修养暨社会影响力的职业人士担任指导顾问。
3、主席:韩荣,全面负责本院的各项工作,掌握书画院的发展方向,规划发展蓝图,负责人事任免事项,负责财务签字等。
4、常务副主席赵景伟、徐岩等,在主席领导下开展各项计划制定,协助主席做好书画委员会的全面管理工作。
5、副主席兼秘书长:在理事长、主席领导下工作,负责书画艺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筹划书画艺委会每年工作计划安排及各地书画分支机构成立挂牌对接事宜。
6、副主席马宪法(兼办公室主任)、王爱卿(西北区负责人):在理事长指导下协助院长、常务主席工作并负责分管具体事项。
A、书画委员会常务会每季度集合开一次例会,地点可临时选定,总结上季度工作,研究规划下季度工作的统筹安排。
B、各地书画艺委会分会暨创作基地主任、秘书长及其签约书画家都是理事会理事成员,每年集合开两次理事会,研究商讨本年度的上半年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和下年度工作安排实施事项等。
C、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工作人员年会进行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扬长避短,共叙友情,提高技艺,畅想未来。
D、凡是本会及分支机构管理人员、本书画机构签约合作书画家,一律颁发本会资质证书、胸牌等参加活动时须持证上岗。
四、中乡协书画艺委会组建及实施细则
各地书画分会、创作基地都是隶属本会的分支机构,在本会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各地分支机构成立必须严格把关审查,严格审批手续。条件成熟一个设立一个,一定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成立的步骤是:各地有识之士向本会理事长提出书面申请,由理事长负责审查或委托常务副主席以上负责人进行实地考察,并将审查情况书面移交主席,由主席召开主席办公会,会同常务副主席、秘书长和副主席等共同决定,最后由理事长、主席签发文件,由中国乡土艺术协会书画艺术委员会、文化部艺术人才资料数据库二家联报中国乡协书画艺委会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再统一授权任命并正式下达成立批文。
1、各省、市、县组建新的书画分会、分院暨创作基地,必须上报由中国乡土艺术协会书画艺术委员会、文化部艺术人才资料数据库二家统一授权行文方可具体施行。
2、新建的各地分院、分会暨创作基地,须缴纳工本费用第一年为五万元(包含考察规划、办证行文、设计建立一个官网宣传平台);所有分院第二年起自担网络空间域名等相关管理费用为年\二万元。
3、各分会、分院暨创作基地每年至少组织两场次(以上)与总会合作的采风笔会、展览义卖等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活动,相关活动计划须每年三月底前上报总院备案,便于统筹计划安排,年底时便于总结评选先进分院基地予以表彰。当年没有完成年度任务的,在总会范围内通报批评,连续两年没有完成组织活动任务的,一律撤销其分支机构编制并网上公示。
4、中乡协书画艺委会领导和签约书画家不得私自到各分支机构开展笔会与书画相关活动,分支机构也不得私自与总会签约书画家联系笔会的个人行为,确实需要的可让总会安排协调。若发现书画家私自到各分院单独行动的,各分会、分院基地可谢绝提供便利、安排食宿及报销费用等。书画家违反规定累计两次时一律解除合作,免去职务,删除本会所有合作平台上该书画家的宣传文章介绍图片等。各书画分支机构如违反规定累计超过三次时予以通报批评直至撤销主要领导职务。
5、书画活动举办方及组织者必须提前向理事会上报参加活动的书画家名单、人数和明确领导嘉宾及书画家润笔费,由艺委会研究决定后下发通知,正式通知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及相关费用。一般创作时间为二天(旅途和参观时间不计),如超时需要上报会领导与书画家沟通协商后,并征得大家同意后方可具体实施。
6、为保障绩效奖励机制,提高大家工作的积极性,特别设立合作奖励制度,每当成功创建一家艺术分支机构的,从书画家润笔费中提取25%作为初建负责人的奖励基金(其中10%留书画艺委会年会及福利等专款专用)。
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管理办法
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是由全国热爱书画艺术人士、专业画家、书法家自愿参加组成的文化群体,是经文化部中国乡协艺术发展中心、全民所有制国企“北京环球影音艺术服务公司(中国领导干部网)”批准成立的非盈利性组织,具有社会法人资格。
一、办院宗旨: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促进书画交流传播,发现培养书画精英和文化经纪人才,繁荣中国传统文化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业务范畴:
书画创作交流,作品展览展示,采风笔会,学术研究,培养专业人才,打造书画领军人物及团队,提供专业策划咨询等。
三、组织架构部分成员
本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书画院常务会组成(即院委会常委)是由董事会董事长、院长、执行院长、秘书长推选产生。院委会是本院的决策机构,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首届院委会核心成员为:法人张玉树、院长赵嘉符、执行院长徐岩、常务院长赵景伟、秘书长方罗、艺委会主任陈义广、理事会理事长林长龙、院委会主任谢军、副院长兼院长助理孙兆君、事业发展部部长李长学、编委会主任张红太、常务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周云、院委会委员兼副院长雷鸣声等15位组成院委会。
1、法人代表张玉树:其职责是把书画院整体发展规划沿着院委会设定的方向健康有序发展运作,正确选聘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协调内外部门关系,团结院委会机构成员,将书画院做强做大为己任。
2、院长赵嘉符;执行院长徐岩:全面负责本院的各项工作,掌握书画院的发展方向,规划发展蓝图,负责人才推荐事项,并负责财务签字等。
3、常务副院长兼秘书长赵景伟、艺委会主任陈义广;在院长、执行院长、董事长等协助下开展各项计划制定执行,配合院委会全面管理长期发展大计。
4、荣誉院长:雍进成、刘俊岩、洪英士、李吉功、陈玉莲、马宪法等:聘请德高望重、博学多才,具有一定文化修养暨社会影响力的职业人士担任指导顾问。
5、常务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周云:副院长雷鸣声在院委会授权范围内负责书画院的日常管理运营,落实督促书画院全年工作计划安排及各地书画分支机构成立挂牌对接事宜。
6、院委会主任谢军、艺术总监孙兆君全权负责书画院暨艺术家联合会的常务理事会组织建设,以及《华夏丹青》画刊采编,会员证相关业务开展等。
7、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发展四众,即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大力发展专业空间众创,鼓励推进网络平台众创,培育壮大企业内部众创。由东北分院(分会)负责人陈义广主任、李长学主席全权负责启动“中国形体艺术(合美汇)发展中心”为基础的,重组新的项目部,借助领导干部书画院传统文化艺术优势平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强强联合,携手共进打造“健康产业项目暨美丽文化惠民工程”。
8、运营总监余梯建、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李长学分别授权成立二个项目部,由运营总监余梯建副秘书长牵头启动“书画艺术品线上线下互联网+众筹交易平台”模式及“文化艺术品投资交易所”实体。大家都要积极参与进来,一定相互配合监管别出现重大失误。
9、编委会主任张红太(兼艺委会副主任):在院委会指导下协助办公室周云主编把好文章图片宣传发布及网络平台建设等,并负责好办公室具体事项。
A、院务会每季度集合召开一次例会,地点可临时选定,总结上季度工作,研究规划下个季度工作的统筹合理安排。
B、各地书画分院院长,秘书长及其签约书画家都是理事会常务理事,每年集合开一次理事会会员大会,研究商讨本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和下年度工作安排事宜等。
C、每年召开一次本画院全体工作年会并进行表彰大会,经验总结,扬长避短,共叙友情,提高技艺,开拓未来。
D、凡是本院及分院管理人员以及本画院签约合作书画家,一律颁发本院入选《文化部艺术人才资料数据库》资格证书、上岗胸牌、工作证等,参加社会各种活动时须持证上岗。
四、书画分院基地组建及实施细则
各地成立的书画分院、创作基地是隶属总院的分支机构,在总院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各地分院成立时必须严格把关审核,严格手续审批。条件成熟一个设立一个,一定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成立的步骤是:各地有识之士向总院院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办公会负责审查或委托常务副院长以上院领导进行实地考察,并将审查情况书面移交理事长、院长,由院长主持召开院务办公会议,共同商议决定,最后由理事长、院长、执行院长签发文件授权决定成立事项,下达正式批复文件。
1、各省、市、县组建新的书画分院、分会及创作基地时,由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中国书画艺术家联合会须同时授权,并上报中国乡协艺术发展中心统一行文方可实施。
2、新建的各地分院、创作基地,须缴纳工本费用第一年为二万元(包含考察规划、办证行文、设计建立一个官网宣传平台、网络空间域名等);所有分院第二年起自负网络空间域名维护等相关管理费用为每年为五千元。
3、各分院每年至少组织两场次(以上)与总院合作的采风笔会、展览义卖等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系列活动,相关活动计划须每年三月底前上报总院备案,统筹计划安排日程,年底时便于总结评选先进分院、基地并予以表彰。当年没有完成年度任务的,在总院范围内通报批评,连续两年没有完成组织活动任务的,一律撤销其分支机构编制并多家网媒体公示。
4、画院领导和签约书画家不得私自到各分院开展笔会与书画相关活动,分院也不得私自与总院签约书画家联系笔会的个人行为,确实需要的可让总院安排协调。若发现书画家私自到各分院单独行动的,各分院可谢绝提供便利、安排食宿及报销费用等。书画家违反规定累计两次时一律解除合作,免去职务,删除本画院所有宣传平台上该书画家的文图资料等。各书画分院如违反规定累计超过三次的予以通报批评,直至撤销其担任主要领导职务。
5、书画活动举办方及组织者必须提前向院委会上报参加活动的书画家名单、人数和明确带队领导及书画家润笔费等。由院委会研究决定后下发通知,正式通知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及相关费用。一般创作时间为二天(旅途和参观时间不计),如超时需要上报院领导与书画家沟通协商,并征得大家同意后方可具体实施。
6、为保障绩效奖励机制,提高大家工作的积极性,特别设立合作奖励制度,每当成功创建一家艺术分支机构的,从书画家润笔费中提取20%留画院年会及福利等专项资金)。
7、各书画分院基地洽谈成立下一级分支机构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先申请填表逐级上报总院。考察论证合作条件成熟的由理事会研究,院务公会集体表决同意后,主管领导签字方可下发文件具体施行。
8、每次参加交流活动的书画家名单,由书画院院委会领导推荐择优使用,画院建立每次活动过程中总结档案,以保证书画创作活动质量和书画院对外实力形象展示。(内容包括参加活动的领导嘉宾、书画家们活动实施情况、事后正反面总结材料等)
五、合作书画家及书画院领导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按照管理办法,自觉遵纪守法,热爱祖国书画事业,具备文化部中级以上画家资质证书、中国美协、中国书协、省书协、省美协会员资格;在书画艺术上具有一定的造诣和成绩者,经本人申请或由本院成员推荐,上报院委会审批通过,履行手续后即可成为书画院战略合作伙伴(签约)书画家(上报资料不得夸大或弄虚作假、违者责令改正直至取消资格)。
1、签约书画家可享受长期在上百家网络媒体及宣传品上予以职务冠名。
2、经院委会批准可享受以书画院的名义开展相关文化交流系列活动。
3、经院委会批准为自行组织的个人书画展览、拍卖会等冠名。
4、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网上及其它形式宣传推介(明信片、书报刊等)。
5、经院委会批准冠名出版画册、宣传页、印制日历、制作服饰或箱包等。
6、享有在书画院范围内各种类宣传推介活动中的优先权和选举权、被选举权。
7、以总院组织的义卖促销活动中,书画家作品销售成功,可商量按比例分成。
8、本院书画家有遵守本院管理规定,执行本院决议,参加本院系列活动,承担本院布置的创作任务的职责。凡在要求期限内不承担创作义务及总院规定的,作自动退出处理。
9、画院领导、签约画家们,每年创作代表精品(四尺整纸)2幅。书法家每年原创精品力作3幅(四尺整宣以上)存档、出版作品集等,巡展义卖成功后有报酬。所有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在编人员均有义务接受画院交办各种任务的责任,并积极参与组织各类公益活动的义务,维护好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对外良好形象,不得从事非法违规私自经营活动有损画院声誉等。
10、以上管理办法及细则的所有内容修订,须经过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全体会员大会开会表决通过,即无异议后方可具体实施执行。
中国领导干部网书画研究院
中国乡土艺术协会书画艺术委员会
2017年02月18日
中国领导干部网理事会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领导干部网网理事会会员的发展和管理,保护会员权利,充分发挥本理事会的作用,维护理事会声誉,确保本理事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中国领导干部网理事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理事会会员入会的基本条件、会员的基本权利、义务等,依照本理事会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理事会会员的入会由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理事长办公会决定,会员发展和管理的具体工作由本理事会秘书处负责。
第四条 本理事会会员应当遵章守法,自觉履行本办法规定的义务,正确行使本办法规定的权利。
第五条 本理事会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本理事会会员为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七条 单位会员是经当地工商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与中国领导干部网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理事会。
第八条 每个会员单位应指派一名能够代表该单位利益,在业界有一定影响,愿意参加本理事会活动的人员作为其会员代表,并书面报理事会秘书处。
会员单位可以另派人员参加本理事会分支机构的工作。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理事会的单位应当具有跨省市区业务或设有跨省市区分支机构,或在北京地区登记注册。
属于由地方政府机构颁发许可证或在地方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原则上在当地申请加入当地中国领导干部网理事会;已经成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领导干部网理事会理事单位,申请加入中国领导干部网理事会的,应由其所在的中国领导干部网省级频道理事会同意并推荐,由中国领导干部网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长,授权理事长办公会议决定。
第三章 入会程序
第十条 凡符合《中国领导干部网理事会章程》及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愿意履行会员义务,正当行使会员权利,愿意为中国领导干部网网发展贡献力量并具有中国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理事会和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理事会,成为本理事会正式会员。
第十一条 申请加入本理事会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理事会和个人,应履行下列申请手续:
(一)申请加入本理事会的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应先填写《中国领导干部网理事会单位会员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单位简介及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一同报理事会秘书处。
(二)申请个人加入本理事会的应先填写《中国领导干部网理事会会员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个人申请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一同报理事会秘书处。
(三)入会申请材料可以通过电子信箱或者邮寄的方式向理事会秘书处提交。
第十二条 理事会秘书处在对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后,认为合格的,提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由常务理事会授权的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决定接纳申请单位为理事会会员的,即由秘书处通知申请单位在30日内办理会员注册手续;
申请单位自注册之日起成为本理事会正式会员,并由理事会颁发《中国领导干部网理事会会员证》;理事会秘书处于会员注册之日起30日内,在本理事会官方网站和刊物上予以公布。
第四章 会员权利义务及活动方式、程序
第十三条 入会申请单位和个人自注册之日起即获得中国领导干部网网理事会会员资格,享有会员权利,并履行会员义务。
第十四条 本理事会会员除享有本理事会《章程》已规定的会员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一)会员免费或优惠参加理事会主办的中国领导干部网大会和举办的各种活动和论坛;
(二)免费或优惠参加本理事会组织的中国领导干部网高级论坛与交流活动;
(三)免费或优惠获得本理事会提供的所有线上线下信息资源服务;
(四)优先获得本理事会掌握的行业热点信息;
(五)参与本理事会组织的重要活动的冠名优先权;
(六)享受本理事会组织合作的其他行业业务活动的优先权和优惠政策;
(七)了解本理事会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
第十五条 会员单位指派的代表被选举为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的,该会员单位即相应成为本理事会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
第五章 会 费
第十六条 本理事会会员应当依照本理事会《章程》和本《办法》的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七条 本理事会会费分为公司单位会员会费和政府非营利性单位会员会费和个人会员。
第十八条 政府非营利性单位会员年度会费为3000元; 企事业单位会员年度会费为10000元。个人会员会费为1000元
第十九条 理事单位年度会费为3万元;常务理事单位年度会费为6万元;副理事长单位年度会费为8万元。
第二十条 理事会分支机构不单独向其成员单位另行收取会费。
第二十一条 新批准入会的会员单位,应按照上述会费标准于登记注册时一次性交纳当年会费,以后按年度交纳。
第二十二条 会员应于每年6月30日前按照上述会费标准一次性交纳当年会费,也可以一次性合并交纳应届五年的会费(可以酌情减免照顾)。
第二十三条 会费的收取和管理由本理事会秘书处负责,秘书处建立健全财务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设立会费收支帐册,接受中国领导干部网编委会审计和监督、检查,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
第二十四条 本理事会会费标准的制定由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第六章 会员退会及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 会员要求退会时,应书面通知理事会秘书处。
第二十六条 会员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停业整顿、暂扣和吊销其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处罚,或严重违反本理事会章程以及本办法的规定的,由理事会秘书处报常务理事会,由常务理事会视不同情况给予其警告、取消会员资格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 会员如无正当理由一年不交纳会费的,则视为自动退会,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二十八条 会员退会或被取消会员资格的,由理事会秘书处在理事会网站和刊物上定期公布。其原享有的理事会员权利亦自动终止。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领导干部网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执行。
中国领导干部网理事会(签字盖章):
附后:自愿加入中国领导干部网理事会申请书。我个人愿意加入中国领导干部网理事会,承认并遵守理事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为中国领导干部网的事业腾飞不断发展壮大做出应尽的贡献。
申请人(签字盖章):
申报日期: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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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入 会 申 请 登 记 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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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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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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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建议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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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意向: 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加入中国领导干部网理事会,(董事长/总裁)__________担任中国领导干部网理事会____________一职。 签字: 入会单位(盖章) |
审批意见: 签字: 中国领导干部网理事会(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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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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